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“拔尖计划”和“卓越计划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生自行申报,学院评审专家审核推荐,现将2023年度“拔尖计划”和“卓越计划”培养对象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
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,并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。不签署真实姓名、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18日-11月21日
联系人:张老师、何老师
联系电话:020-87082783、020-870801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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