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》(管理学院〔2019〕7号)及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》(管理学院〔2020〕2号)要求,现开展2022-2023学年度“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”及“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”评选活动。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参见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》(管理学院〔2019〕7号)(见附件1)及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》(管理学院〔2020〕2号)(见附件2)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 报名:10月18日前,请将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(学术型)》(见附件3)交至a南208;将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》(见附件4)交至a南206。
2. 初审:10月20日前,由研究生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初审。
3. 评定:10月25日前,学院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。
4. 公示:在学院网站,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。
请各位老师自行查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,如有问题可联系研究生办公室:
(学术型、专业型:物流工程与管理、项目管理)梁老师:a南208,电话:020-87082783;
(专业型:mpacc、mba)周老师:a南206,电话:020-87083029。
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
2023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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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办法(管理学院〔2019〕7号)
附件2: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优秀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(管理学院〔2020〕2号)
附件3: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(学术型)
附件4: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师奖励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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