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办、部、中心:
学院本届内设单位干部将任满三年,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内设置单位干部聘任管理办法(试行)(管理学院【2014】1号)》等有关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我院内设单位干部重新选拔聘任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学院教学单位及岗位调整方案如下:
(一)系、专业机构设置
根据学院工作实际,学院设5个系,分别为:企业管理系、会计系、电子商务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系、公共管理系;企业管理系下设工商管理专业、市场营销专业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;会计系下设会计专业;电子商务系下设电子商务专业;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、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;公共管理系下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、房地产开发专业。
(二)教学单位干部配置
每个系设系主任1名、系副主任(兼专业主任)若干名、系秘书1名,每个专业设副主任1名;每个教工党支部设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各1名(按上级党委有关规定产生)。
(三)教学单位干部工作分工
系主任:为本系涵盖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统筹负责专业发展规划、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专业认证与评估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、教学任务的分配与实施、人才引进工作的落实等。
系副主任(兼专业主任):承担所分管专业的日常教学具体事务,协助系主任承担专业发展规划、培养方案的制定,专业评估、教育教学改革、教学任务的落实等工作。
专业副主任:协助专业主任处理日常教学事务,具体分工由所在系、专业商量确定。
系秘书:协助系主任处理相关事务,具体分工由所在系领导商量确定。
教工党支部书记:全面负责所在党支部的党建工作。
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:协助支部书记开展相关工作。
(四)专业教师归属
每位专业教师有且只有归属到以上各系的某个专业,现有教师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初步划分(名单见附件1),如有需要调整的,请于5月26日前将书面申请交到学院办公室(联系人任主任,87080366)。由学院统一把申请名单汇总后分别交给相关系主任,由系主任负责协调落实。
二、学院管理及教辅单位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(见下文《学院内设单位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表》);
学院内设单位及岗位设置情况表:
序号 |
单位 |
主任职数 |
副主任(兼专业主任)职数 |
1 |
企业管理系 |
1 |
3(工商管理专业、市场营销专业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各1名) |
2 |
会计系 |
1 |
1(会计专业1名) |
3 |
电子商务系 |
1 |
1(电子商务专业1名) |
4 |
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|
1 |
2(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、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各1名) |
5 |
公共管理系 |
1 |
2(土地资源管理专业、房地产开发专业各1名) |
6 |
实验中心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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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mba教育中心 |
1 |
1 |
8 |
mpacc教育中心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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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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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人才引进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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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学科建设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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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科研管理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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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国际交流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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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研究生管理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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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教务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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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学工办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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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、院长助理 1名 |
18、学院教学秘书 2名 |
19、学院科研秘书 1名 |
说明: 1、上述列表中1-19项中标明的岗位需通过个人报名后,由学院进行选拔聘任; 2、各系设教学秘书1名,人选由新聘任的系主任向学院书面推荐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; 3、各专业设副主任1名,人选由新聘任的系副主任(兼专业主任)向学院书面推荐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; 4、学院党政办公室与实验中心、各系分别设一个教工党支部,设支部书记1名,按学校有关要求选举产生,由学院党委另行安排。支部设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名,人选由当选支部书记向学院书面推荐,由学院党委会会议决定。 |
三、岗位任职资格:
按照《管理学院院内设置单位干部聘任管理办法(试行)(管理学院【2014】1号)》规定。
四、 报名方式:
请申报者到学院党政办公室任鄂湘老师处填写《岗位申报信息登记表》(并亲笔签名确认);因有事在外未能到现场报名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将《报名,并请申报人与学院党政办任老师确认。
五、 报名时间:
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。